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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国电价基本上采用成本加利润的定价模式
更新时间:2013-06-01 点击次数:1348次
其次,无论是发电侧还是售电侧,竞争主体的数量都不充分。售电侧,电网公司独买独卖,自然属垄断,暂且不说,发电侧,虽说组建了五大发电公司,加上地方所建电厂,竞争主体数量不少,但从一个省内来看,寡头垄断特征仍十分明显,东北电网曾实施过模拟竞争,三四个月就出现了三十多亿的市场调节基金的亏空,业内人士至今记忆犹新。理论和实践证明,一个发电公司的装机超过所在地装机的40%,就是寡头垄断,市场容易操纵,竞争无公正公平可言,而这样的装机分布结构,出现在很多省市,要开展上网竞价,还需要缩小发电集团的规模,这又和主管部门合并做大的思路不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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再次,没有形成合理的输配电价机制。我国电价基本上采用成本加利润的定价模式,严格讲来,这是世界各国普遍采用的定价模式,本身是科学合理的,问题是成本是否清晰合理,清晰合理的成本是否充分反映进去。以前广受诟病的主辅不分、虚增成本的现象,随着中能建、中电建的成立大部分已消除,即使是不清晰,主管部门也有足够的手段了解梳理,现在的主要问题是普遍而又严重的交叉补贴是否还要维持,不合理的输配电价主要表现在交叉补贴上,大用户直购电交易因交叉补贴严重损害了电网企业的利益,自然得不到电网企业的鼎力支持,这个被看作是深化电力市场改革的重要切入点、多个政府部门曾密集联合发文、强力推动的工作,zui终没有见到实质性成效,其重要原因是没有出台以理顺交叉补贴为主要特征的输配电价机制,当然也有完成节能减排目标考量的因素。